重慶移通學院-2021年高職擴招專項招生章程
院校招生辦公室
第一章 ?總則
第一條?根據《重慶市教育委員會等八部門關于做好2021年重慶市高職擴招專項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渝教招發(fā)〔2021〕17號)等有關政策及規(guī)定,結合我校實際情況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條?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1年重慶市面向退役軍人、下崗失業(yè)人員、農民工、高素質農民等群體的高職擴招專項招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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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?學校概況
第三條?學校全稱:重慶移通學院
第四條?學校代碼:5026
第五條?辦學性質:民辦普通高等學校
第六條?辦學層次:本科和高職(專科)
第七條?學習形式:全日制
第八條?辦學地址:重慶市合川大學城假日大道1號(郵編:401520)
第九條?主管單位:重慶市教育委員會
第十條?學校概況:重慶移通學院成立于2000年,系原重慶郵電大學移通學院轉設而來,總占地面積3100畝,合川校區(qū)占地2100余畝,綦江校區(qū)規(guī)劃占地1000畝。學?,F有通信與信息工程學院、智能工程學院、大數據與軟件學院、信息安全學院、淬煉商學院、中德應用技術學院等10個二級學院,共開設通信工程、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、軟件工程等39個本科專業(yè),4個??茖I(yè),形成了以工為主,經、管、文、藝五大學科協(xié)調發(fā)展的專業(yè)體系。目前學校在校生2.4萬余人。
學校秉承“樂教、樂學、創(chuàng)造、創(chuàng)業(yè)”校訓精神,致力于建成以新工科為主體、以電子信息為優(yōu)勢、中西部一流的應用型本科院校,打造中國特色本科大學。明確信息產業(yè)商學院的總體辦學定位,堅持以學生全面發(fā)展為中心,構建“完滿教育+通識教育+商科教育+專業(yè)教育”四位一體、“生活在書院+專業(yè)在學院”雙院制的人才培養(yǎng)模式,致力于培養(yǎng)“應用型、工程型、創(chuàng)業(yè)型、國際化”人才,成為未來信息產業(yè)高情商經營管理者。畢業(yè)生就業(yè)主要分布在通信、制造、軟件開發(fā)等行業(yè),基本實現對口就業(yè)。目前,學校共簽訂校企(地、校)合作單位297家,校外實習基地54個。與重慶電信、重慶移動、中興、華為、惠普、長安、四聯、南方證劵、西永微電園等校外實習基地開展共建共育。?
第三章 ?招生對象、計劃及收費標準
第十一條?招生對象: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(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(yè)學校,下同)畢業(yè)或具有同等學力、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的退役軍人、下崗失業(yè)人員、農民工、高素質農民等群體方可報名參加我市2021年高職擴招專項招生,2021年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應屆畢業(yè)生不得報名。同等學力的認定按《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開展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學力認證工作的通知》(渝教基函〔2019〕17號)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各類對象資格認定標準按《重慶市教育委員會等八部門關于做好2021年重慶市高職擴招專項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渝教招發(fā)〔2021〕17號)和市級有關部門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第十二條??招生計劃:我校2021年高職擴招專項招生專業(yè)及計劃以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公布的信息為準。我校可在高職擴招專項招生計劃總量內,根據生源情況在各類型、各專業(yè)(或專業(yè)類)間互相調劑。
第十三條??收費標準:各專業(yè)學費、住宿費等各項收費嚴格執(zhí)行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。各專業(yè)具體收費標準在我校招生網(http://www.cqytu.com/index.html)和《新生入學須知》上進行公布。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(yè),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,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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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?報名、考試、志愿填報及錄取
第十四條?報名辦法:
(一)報名時間:2021年9月1日—12日
(二)報名地點:重慶移通學院(合川校區(qū))行政樓B棟114招生辦公室
(三)報名材料:報名時,考生需交驗本人身份證、戶口簿、學歷(力)證明、《重慶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綜合信息表》和相應身份證明等材料??忌筛鶕€人實際情況,自主確定本人報名身份。同一考生如符合多種身份資格審核認定標準的,只能選擇其中一種作為報名身份類別。
第十五條?資格審核:報名參加我校高職擴招專項招生的考生資格由我校初審,由市級相關部門進行復核。所有考生資格均以市級相關部門復核結果為準。對于以虛報、隱瞞或偽造、涂改有關材料等手段取得高職擴招專項招生資格的考生,一經查實,取消其報名、考試和錄取資格。
第十六條?志愿填報:志愿填報與報名基礎信息采集同步進行。我校對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按要求完成報名信息采集,包括基本信息、專業(yè)意向、免試資格等。報考我校的考生,不得再報考其他招生院校。
第十七條?專項考試:
(一)考試時間和地點:我校高職擴招專項招生考試工作安排在報名結束后進行,具體考試時間、地點由我校確定并提前向社會公布(http://www.cqytu.com/index.html和“ytxyzsb”微信公眾號)??忌氃谖倚R?guī)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。
(二)考試方式:我校高職擴招專項招生采用“文化素質測試+職業(yè)適應性測試(或職業(yè)技能測試)”的考核方式,文化素質測試滿分為100分、職業(yè)適應性測試(或職業(yè)技能測試)滿分為200分,總分滿分為300分。文化素質測試和職業(yè)適應性測試(或職業(yè)技能測試)由我校根據專業(yè)培養(yǎng)要求自行組織,企業(yè)員工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,退役軍人、下崗失業(yè)人員、農民工、高素質農民可免予文化素質測試。對取得相關職業(yè)技能等級證書的考生,報考相關專業(yè)可視情況免予職業(yè)技能測試。免于文化素質測試的考生,其文化素質成績按100分計;免于職業(yè)適應性測試(或職業(yè)技能測試)的考生,其職業(yè)適應性測試(或職業(yè)技能測試)成績按200分計。
第十八條?成績公布:考生可通過http://www.cqytu.com/index.html和“ytxyzsb”微信公眾號查詢考試成績,成績公布具體時間由我校確定并公布。對成績有疑義的考生可于成績公布日起的3天內向我校申請成績復核。
第十九條?錄取辦法:我校依據招生計劃、報考情況及考生化素質測試、職業(yè)適應性測試(或職業(yè)技能測試)總成績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,分專業(yè)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預錄?。ㄍ挚忌浫∞k法:總成績相同時,按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),并為通過市級相關部門資格復核的考生辦理錄取手續(xù)。免試錄取按《重慶市教育委員會等八部門關于做好2021年重慶市高職擴招專項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渝教招發(fā)〔2021〕17號)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??忌唤涗浫〔坏酶匿洝Q錄。
第二十條?志愿征集:如遇錄取時計劃未滿額,我校參加志愿征集工作,征集志愿時直接認定考生參加考試的院校成績。
第二十一條?錄取查詢:考生可登錄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網站(www.cqksy.cn)、重慶招考信息網(www.cqzk.com.cn)和我校招生信息網(http://www.cqytu.com/index.html)查詢錄取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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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?入學、資助政策與學歷證書
第二十二條?考生待遇:考生被我校2021年高職擴招專項招生錄取后,在校就讀期間不能轉學、轉專業(yè),其他待遇與全國統(tǒng)一高考錄取的考生相同。
第二十三條??入學安排:考生被我校錄取后,由我校寄發(fā)錄取通知書。考生需按錄取通知書的相關要求到我校報到入學,未經我校同意逾期兩周未報到者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。新生入學后,我校將按照國家招生規(guī)定對其進行復查。復查不合格者,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。
第二十四條?新生體檢:被我校錄取的考生,入學時需進行體檢。體檢按教育部、原衛(wèi)生部、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(fā)的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》(教學〔2003〕3號)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第二十五條?教學方式:我校對高職擴招專項招生錄取的考生實行單獨編班,集中教學與分散教學相結合、校內教學與校外教學相結合、線上教學與線下教學相結合等方式進行培養(yǎng)。修完人才培養(yǎng)方案規(guī)定內容,取得規(guī)定學分,達到畢業(yè)要求的即可順利畢業(yè)。
第二十六條??學歷證書:學生在規(guī)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(guī)定的全部課程,成績合格,符合畢業(yè)條件,由重慶移通學院頒發(fā)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??飘厴I(yè)證書。
第二十七條??資助政策:我校按照國家相關資助政策規(guī)定,設有完善的獎助貸資助體系,符合條件的在校學生可向我校申請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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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?其他
第二十八條??重要聲明:我校從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,有關招生相關工作,請直接與重慶移通學院招生處聯系,否則出現任何后果,我校概不負責。
第二十九條??聯系方式:
1.監(jiān)督申訴:
監(jiān)督部門:重慶移通學院招生監(jiān)察辦公室
監(jiān)督電話:023-42871681
2.招生服務:
學校地址:重慶市合川大學城假日大道1號(郵編:401520)
招生部門:重慶移通學院招生處
招生電話:023-42870166、42871001
學校網址:http://www.cqyti.com/index.htm
招生網址:http://www.cqytu.com/index.html
電子郵件:cyytzsb@163.com
第三十條??本招生章程由重慶移通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。若有與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,以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準。
招生工作辦公室
2021年9月28日